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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巫溪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8/03 3.8k 阅读 260 点赞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巫溪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巫溪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兴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蹇兴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文军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四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开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廖正佳  县生态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邵和平  县教委副主任

李在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冉启超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炜为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治平  县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李  忠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孝喜  县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房屋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邬江荣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冉  钧  县应急局副局长

高世泉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冉雪岷  县医保局副局长

陈昌烈  县信访办副主任

颜  智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绍学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周晓玲  团县委副书记

田虹霞  县妇联副主席

周品高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晓媛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二、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冉启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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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