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配合再次调查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琼建城函〔2020〕52号)、《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建城函〔2020〕23号)等文件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了避免在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中存在不实不细和漏查漏报等问题,要在以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管理原则,再次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策划计划,制定2021-2025年改造实施方案。恳请各单位配合我局做好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行政主管单位可参照《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的认定范围以及改造内容等在原数据基础上进行再次摸底,再审核,严格把关后按照附件1和附件2表格中的报送要求内容于4月20日前报送给我局,电子版跟盖章扫描版均需报送,可通过OA或发送邮箱的方式进行报送,邮箱:dazj2010@163.com 。
2、本次进行的调查摸底工作,老旧小区入户调查统计表的相关信息将建立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今后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以入库中的项目为依据,逐年开展年度改造工作,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按报送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人:柳世贤 联系电话:63829067
附件:1、老旧小区入户调查统计表(一区一表)
2、联系簿
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4、《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
附件4: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