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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2/06/01 1.8w 阅读 59 点赞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全县城市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监测评估;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定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城建公司、金灿实业公司等单位组成。

黎中华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唐奇利、林永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相关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召开前,可视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经召集人同意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纪要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附件: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黎中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林  永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银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远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勇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斌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定忠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谭传菊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贺德林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主任

董泽冰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宇宁  城建公司董事长

张孝喜  金灿实业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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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