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个人:
经我局日常对建筑领域工程质量监管中发现,海南高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昌茂龙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我局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海南高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江岸小镇项目的开发商,海南昌茂龙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为恒大·御湖庄园项目的开发商。两家企业作为开发商,未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业主多次反馈的质量问题,均未维修整改到位,导致业主反复投诉。
对此,经我局研究决定,针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信用采集”不良信用信息评分:行为代码KF-C08-04(行为描述:拒绝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扣减信用分3分,公示期12个月。
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用工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建筑项目工程质量和业主合法权益。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