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加强营商环境专班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标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要及时清理,或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强化工作闭环。各专项小组要对照本任务清单,制定专项优化方案,细化量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各专项小组总牵头单位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
三、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和国内先进水平,滚动更新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迭代升级改革举措,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政策措施。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从市场主体感知检验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做好宣传推介。依托“渝快办”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进园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巫溪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溪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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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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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准入(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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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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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市级升级的开办企业“E企办”功能,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0.5天。推动外籍投资者身份在线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注册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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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充实在库标准地址条目,提高地址智能比对率,推广“集群注册”模式。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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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全市关联互通的“企业名称行业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落实“名称行业+主营经营范围”条线化、索引式填报服务,提升申报审核效率。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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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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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多证合一”事项应纳尽纳。在企业开办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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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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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建筑许可(总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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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减至45个工作日。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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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工伤保险投保等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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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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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将整体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可分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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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用地、环评、人防、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等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线上办理便利度。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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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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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动全县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城区达标率达100%,其他区域达标率在60%以上。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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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等,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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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财产(总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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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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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功能,公开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统计数据。拓展“以图查房”试点范围,实现不动产产权定位精准、信息全面、查询便捷。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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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巫溪县范围内工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的出让比例在20%以上。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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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积极推动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仓储)项目实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合并办理,在完成土地交付时一并交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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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积极推进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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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总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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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快建设水电气讯等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审批、查询、缴费、评价等业务“一站办结”。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渝宁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燃气公司、中国电信巫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巫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巫溪分公司、广电网络巫溪分公司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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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用水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
县经济信息委、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渝宁公司、县燃气公司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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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政策。持续巩固互联网精准降费成果。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燃气公司、中国电信巫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巫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巫溪分公司、广电网络巫溪分公司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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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检查责任,加强施工企业和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连接安全性。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局、城市建设(集团)公司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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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等机制,完善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外线工程施工效率。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燃气公司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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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提升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据,提前公示水电气费率调整计划。 |
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渝宁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燃气公司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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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提升服务可靠性,对市政公用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建立健全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投诉机制,提高用户问题解决时效。 |
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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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提升水电气利用效率,设立能效标准和节能目标,严格执行节能措施。 |
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相关责任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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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用工(总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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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升级打造“智慧人社”典型应用,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社保卡全面实现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一卡通办”。 |
县人力社保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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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改革,完善智能就业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实现一次性创业补助等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 |
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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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优化就业服务,“失业服务”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求职帮助”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社保补贴”办理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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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政策,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专项行动,完成2023年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扩面任务。 |
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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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 |
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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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完善劳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广应用“渝薪无忧”平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争议解决工作机制,全面推广“易简裁”系统,提升劳动纠纷化解效率。 |
县人力社保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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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获取金融服务(总牵头单位:县国资监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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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贯彻落实《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 |
县国资监管中心 |
2023年12月并持续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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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实现税务、人力社保、金融服务等领域信息共享。 |
县经济信息委、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
2023年12月并持续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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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支持多类征信机构发展,推动征信机构提供信用评分、跨境信息查询、风险报告提示等增值服务。 |
县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
2023年12月并持续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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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制定绿色小微企业评价规范,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贷款评级方法和项目筛选方式,开展绿色融资项目环境效益第三方评价。 |
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
2023年12月并持续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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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规范贷款中介行为,持续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减费让利。 |
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
2023年12月并持续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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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推广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
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
2023年12月并持续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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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际贸易(总牵头单位:县商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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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功能,提升各类通关物流单证应用率。提供通关动态查询、贸易政策精准推送、原产地证书申领智能提示、商品智能归类等便利化服务。利用“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深化“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 |
县商务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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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主体。利用好市商务委制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家重点进口、出口产品清单,完善RCEP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原产地证书“秒批”。 |
县商务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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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建立快速提货协调、直客对接服务等机制,做好纾困解难和帮办服务。 |
县商务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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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纳税(总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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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实行合并申报。推行社会保险办理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 |
县税务局 |
2023年底 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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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提升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占比。 |
县税务局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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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
县税务局 |
2023下半年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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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咨询服务。 |
县税务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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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设立涉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
县税务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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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落实《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名录管理,优化配额分配方式,逐步扩大碳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碳排放履约能力。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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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解决商业纠纷(总牵头单位:县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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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加快推动“全渝数智法院”建设,实现起诉、立案、审理、裁判、送达、执行、监督管理等全程网办。 |
县法院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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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加强电子送达制度建设,明确法律效力,完善程序规定,健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电子送达地址库。 |
县法院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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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优化仲裁机制,完善快速程序、合并诉讼程序等制度,明确各环节时限。落实《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县法院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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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各类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
县法院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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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高效的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落实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的衔接机制。 |
县法院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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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无分歧的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对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
县法院 |
202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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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反垄断竞争(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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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定期评估并动态清理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23年10月前开展一次清理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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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和反垄断线索排查,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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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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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总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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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更多创新型、高质量市场主体。2023年年底前,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9家以上、科技型企业达90家以上。 |
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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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争取实施市、县级研发项目,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在创新需求、资金投入、研发组织、成果转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
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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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推动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累计1000万元。 |
县科技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县银保监组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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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孵化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争取新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个。 |
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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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实施科技人才集聚行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引育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
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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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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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逐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机制。 |
县科技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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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加快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拓宽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新突破。 |
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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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建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等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更多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上市。 |
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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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 |
县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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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采购(总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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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完善在线交易系统,实现采购、合同签署、支付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推动电子证照、信用信息在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共享运用。 |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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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压实评审专家履职责任,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推进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互评,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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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推行以保函信用替代各类保证金,提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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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 |
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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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逾期签订合同、拖欠支付款项、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等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
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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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招标投标(总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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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用好重庆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全面推行电子标。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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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发布的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等12类标准招标文件。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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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积极推行使用保函,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实现应退尽退。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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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完善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依规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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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市场监管(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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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逐步将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清单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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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差异化抽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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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建立行政检查单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等,严格按规则实施现场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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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各行业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依据。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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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出台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严格按清单内措施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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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务服务(总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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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材料电子化。配合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促进政策衔接标准统一,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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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推进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以上“一件事”网上办理。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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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包容普惠(总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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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优化外商投资发展环境,发挥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专班、外商投资行政服务管家等作用,持续开展“三送一访”服务活动。 |
县商务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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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文化场馆,2023年新建、改扩建“城乡书房”“文化驿站”“文化礼堂”等新型文化空间1个以上。 |
县文化旅游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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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持续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不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
县教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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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推动完善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医共体建设,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质量和水平。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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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深入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推进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
县民政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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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
县水利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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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持续优化运输服务,积极开行城际、同城、小巷和接驳公交,深化公共交通适老化应用,提升网约车、出租车服务质量。 |
县交通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