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府征地预公告〔2022〕20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古路镇麻柳村三社、大泉村四社
集体土地(部分)的预公告
巫溪县柏杨河流域上磺古路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后鸭子沟隧洞工程)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古路镇麻柳村三社、大泉村四社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古路镇麻柳村三社集体土地0.4464公顷、大泉村四社集体土地0.8596公顷,以上共计征收土地1.3060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巫溪县柏杨河流域上磺古路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后鸭子沟隧洞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政府依法组织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古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勘测定界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