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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手腕骨折请休病假,一共休了3个月,公司前两个月开了病假工资,第三个月按事假未开工资。这种情情下,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N+1补偿?

2025/12/29 8.1k 阅读 243 点赞
问题:我因手腕骨折请休病假,一共休了3个月,公司前两个月开了病假工资,第三个月按事假未开工资。这种情情下,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N+1补偿?
 2025-12-22
答复:您好!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