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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的公告(罗军等5户)(巫溪府公〔2023〕26号-30号)

2023/07/30 1.0w 阅读 169 点赞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6号

罗军: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2栋2-2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7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7号

王强: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栋1单元1-1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5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8号

陈罡: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3栋2-3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6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9号

邓鹏: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2栋2-3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8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30号

罗运鑫: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5栋3单元1-1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53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