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6号
罗军: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2栋2-2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7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7号
王强: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栋1单元1-1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5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8号
陈罡: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3栋2-3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6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29号
邓鹏: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12栋2-3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48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30号
罗运鑫:
对你未经规划许可在柏杨街道海城澜溪别院5栋3单元1-1号的违法建筑,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渝(溪)城违建责停决字〔2023〕513153号),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3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因你逾期未消除,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责成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