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9/26 8.1k 阅读 272 点赞


重庆市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传真:023-57659006

邮编:404700

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巫山县高唐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

渝(巫山)环准[ 2024]7号

2024-9-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