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关于限期处理交通事故涉案扣留车辆的公告

2026/04/15 6.1k 阅读 542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46号令)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对2024年至2025年因交通事故被依法扣留的2辆涉案车辆(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大渡口区鑫康路18号)领取车辆。逾期不处理的,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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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2026年4月10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鑫康路18号;联系人:冯警官、申警官;联系电话:023—6536734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