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合川府发〔2026〕5号)

2026/04/14 1.7w 阅读 356 点赞

合川府发〔2026〕5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森林禁火令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合川区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合川区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森林禁火期及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害、冻害、造林抚育、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禁火区;

(二)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

(三)禁止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

(四)禁止烧蜂、蚁窝,烧山驱兽等行为;

(五)禁止焚烧秸秆等烧灰积肥农事用火行为;

(六)禁止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凡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主动上交火源,进行扫码入林登记,接受森林防火检查,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五、凡违反本令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街、区应急管理局(42751995)、区林业局(42755261)。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