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有效预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依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渝应急发〔2021〕3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举报范围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即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2.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重大隐患。
3.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举报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方式可以采取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
(三)受理机关和方式
1.受理机关: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南川区民政局(南大街74号);
3.电话举报:023-71417070。
(四)奖金发放
受理的举报案件经调查属实的,报局党组审批后,由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