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
(二)主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施行时间、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
适用的范围:南城街道辖区的农房建设
施行的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具体责任人:
(一)农房建设的建房户为农房建设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人。
(二)农房建设的建房户、施工方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现场管理责任人
(三)街道各村(居)委会和建设服务中心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宣传的管理责任人。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管。
(二)严把建房手续审批关,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宣传。
(三)农房建设实行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要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四)严防高处坠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建立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加大对违章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是指限额以上工程范围之外的其他村镇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