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2020年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渝卫发〔2020〕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过对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掌握南川区饮用水供水基本状况、饮用水水质安全情况,制定《重庆市南川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监测范围:全区31个乡镇均开展监测,乡镇覆盖率为100%。
(二)监测时间:应在每年的枯水期(12月~次年2月)和丰水期(5~9 月)各开展1次。2020年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枯水期任务完成时间调整至5月前完成,丰水期时间不变。
(三)监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铅、汞、硒、铬、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氯酸盐、二氧化氯余量、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等36项。
三、涉及群体
(一)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全区乡镇级供水工程有34个,乡镇以下的村级供水工程供水规模均为1000m3/d以下工程,按分层随机抽样原则选取13个,共计47个监测点;选择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4所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3所,共计7所学校监测点。
(二)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
1.监测点:共计27个,包括市政供水(水厂2个)出厂水2个、末梢水10个;自建集中式供水水厂1个;传统水箱式二次供水按随机分层抽样的方式选择14个。
2.采样点:两个市政供水单位设置出厂水2个点,末梢水采样点按水厂服务人口数确定为10个点;自建供水设施设出厂水和末梢水各1个点;每个二次供水设施设1个用户末梢水采样点。
四、经办时间和办理
文件下发之日起,项目于 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