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工作制度》等五个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已经十四届区委第152次常委会议、区政府第116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以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
一、编制背景
为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工作部署,根据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45次会议的要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剖析研究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中的堵点难点,向兄弟区县借鉴经验,在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办等相关单位收集资料,针对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反复、部门沟通配合不密切等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草拟了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处置、暗访、约谈、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等五个工作制度。
二、主要内容
五个工作制度分别为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工作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程序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联动配合工作制度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工作规定。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处置、暗访、约谈、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等五个工作制度,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推动部门属地及企业联动协作,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以责任落实推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工作要求。全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根据职能职责和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以行动自觉落实责任、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一是各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民生,积极回应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全力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和约谈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曝光、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警示促整改,以提醒谈话促责任落实,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部门和属地的协作配合;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压紧压实层层责任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