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和《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31号)等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参建各方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处置和减量化的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置和减量化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理单位建筑垃圾处置和减量化的监理责任。
(二)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1.编制专项方案。
2.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
3.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4.强化车辆源头管理。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6.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
7.建立健全处置台账。
(三)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
1.实施新型建造方式。
2.采用新型组织模式。
3.树立全寿命期理念。
4.提高设计质量。
5.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
6.强化施工质量管控。
7.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
8.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
9.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
10.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
11.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
三、名词解释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