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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2020/01/09 1.1w 阅读 244 点赞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南岸府通告〔2020〕1号

为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南岸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二、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南岸区举报电话:62833933。

四、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南岸府通〔2019〕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