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事务运行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南岸委编委〔2025〕21号)文件精神,原区政务办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公共事务运行中心,调整由区机关事务局管理,类别为公益一类。不再保留重庆市南岸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南岸委编委〔2025〕21号文件和2025年2月28日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晰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移交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原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后,其职能职责调整如下:
一、重庆市南岸区公共事务运行中心内设政府采购科,主要职责为:承担市集采目录内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工作。参与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协助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处理政府集中采购活动问题。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咨询、统计分析工作。
二、原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体职能职责划转至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交易场地与费用管理: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场地管理服务,见证进场各类交易过程,维护现场秩序,收取交易服务费。
2. 保证金管理:负责保证金专户的建立、管理,以及入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收退工作。负责管理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尚未退还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2022年3月以前法定要求代为管理的履约保证金。
3.档案管理:负责2025年以前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项目档案管理。
4.信息与监控服务: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发布,保存统计交易数据;对进场项目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及录音录像,为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人提供实时音视频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5.信息化与制度建设: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及维护;建立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现场管理规范及应急处理办法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