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现对撤销南岸刘静口腔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刘静
二、诊所名称:南岸刘静口腔诊所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刘静
四、诊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古楼一村22幢3单元-1层3号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私人
七、诊疗科目:口腔科******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现对撤销南岸刘静口腔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刘静
二、诊所名称:南岸刘静口腔诊所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刘静
四、诊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古楼一村22幢3单元-1层3号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私人
七、诊疗科目:口腔科******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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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