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2号)文件精神,对不及时确认返还信息,且当地税务部门无法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返还资格。现将拟符合享受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10143户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内容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不仅限于本次公示的10143户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返还资格。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1号楼901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1号楼(邮编:401336)
联系电话:023-62804382
联系人:王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