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委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9号江南小区80幢附13-16号,江南小区6栋附7号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0张(1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法科(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