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撤销重庆赫本视界医疗美容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2026/01/03 2.0k 阅读 163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现对撤销重庆赫本视界医疗美容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重庆赫本视界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二、诊所名称:重庆赫本视界医疗美容诊所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王新杰/徐明书

四、诊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花园四村2号附4号1、2层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其他

七、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