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撤销的公告

2026/02/12 1.3w 阅读 245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经我委核查,决定依法撤销下列1家医疗机构《诊所备案凭证》(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请下述单位于2026年2月27日前到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官方名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来办理视为自愿放弃,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登记撤销。撤销后,任何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公告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23-62980379

地址: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行政中心B区2号楼2楼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

邮编:401336

    附:撤销医疗机构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法人/负责人姓名

登记号

机构地址

重庆康樱弹子石中西医结合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备案)

汤胜南

MACXE1WK550010815D2232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子石新街76#第1层4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