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进高质量发展暨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南岸委办〔2025〕16号)要求,按表彰工作程序,现将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进高质量发展暨担当作为30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23-62300633
传真:023-6280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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