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三森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南岸建发〔2026〕15号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现对重庆三森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请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2日。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企业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
重庆市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张磊、刘莺、戴麟权;联系电话:023-62988191、023-62988383;传真:023-62988076;邮政编码:401336;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长电一支路13号)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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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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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三森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