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诊疗科目的公示

2026/04/09 3.3k 阅读 147 点赞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佳路1号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床位(牙椅)数:0张(2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输液业务)  /外科  /妇产科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口腔科/眼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