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商标品牌的实施意见等
两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北碚府发〔2018〕3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废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商标品牌的实施意见》(北碚府发〔2008〕63号)和《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发〔2008〕64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