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18〕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修订后的《北碚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北碚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属地管理、分级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应急响应。大型、特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市政府组织处置,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区政府组织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地质灾害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处置。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区范围内中型及中型以下地质灾害 灾(险)情的应对工作。
1.4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当出现中型及以下地质灾害灾(险)情时,由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决定响应终止。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北碚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负责中型及以下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指导。区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国土分局局长担任,区武装部、区政府应急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交委、区民政局(区救灾办)、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防汛办)、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区林业局、区旅发委、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气象局、区食药监分局、北碚水厂、区供电公司、区消防支队、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市交通执法北碚大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三大队、高速公路一支队四大队、武警总队机动支队、武警一支队四中队、电信北碚分公司、移动北碚分公司、联通北碚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地质灾害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区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现场抢救、交通管制与治安防范、医疗救护、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保障、善后处理、督查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分别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
2.2 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职责
向市政府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发布地质灾 害预警信息及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措施;负责指挥、调度、调动警力、民兵及区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协调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采取的强行拆除妨碍抢险救灾的建(构)筑物等重大强制性措施。
2.3 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局长担任 ,区国土分局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区国土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区政府相关部门联络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险)情信息;向各工作组传达区抢险救援指挥部的工作指令;收集、报告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负责灾(险)情信息和抢险工作信息报送。
2.4 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及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害调查组: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安监局、208 地质队、136 地质队、107 地质队及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对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区政府及市地质灾害调查组报告发生地质灾害的初步原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及潜在威胁,提出抢险应急防范对策和措施。
现场抢救组:由区武装部牵头,武警总队机动支队、武警一支队四中队、区消防支队、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负责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
交通管制与治安防范组:由区交委、区公安分局牵头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市交通执法北碚大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三大队、高速公路一支队四大队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疏导道路交通,组织警力及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同时加强现场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确保抢险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由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
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水利局、区交委、区城管局、区教委、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电信北碚分公司、移动北碚分公司、联通北碚分公司、北碚水厂、区供电局、北碚燃气公司、武警总队机动支队、武警一支队四中队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市政、厂房、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和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及教学秩序。
应急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 、 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交委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区级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分配、下拨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受灾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等部门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督查组: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及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职责、工作效能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
3 预警预报
3.1 地质灾害灾(险)情级别分类
根据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 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级。
特大型:因灾造成死亡30人以上(包括30人),或受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包括10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的地质灾害。
大型:因灾造成死亡10人以上(包括10人)、30人以下,或受威胁人数500人以上(包括500人)、10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中型:因灾造成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10人以下,或受威胁人数 100人以上(包括100人)、5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小型:因灾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下, 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 灾(险)情报告程序和要求
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 获悉情况的公民、 法人、受地质灾害影响者或监测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在灾(险)情发生半小时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和区国土分局报告;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在获悉后 1 小时内书面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及受灾对象情况;
(2)地质灾害灾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初步判断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原因;
(4)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置
4.1 灾(险)情应急响应
中型及中型以下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区抢险 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灾险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大型、特大型在市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到达后,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在市抢险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由灾害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给 予配合支持。
4.2 应急处置程序
4.2.1 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先期处置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2.2 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应迅速核实灾(险)情,并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灾(险)情,区政府应急办在灾(险)情发生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灾(险)情,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4.2.3 区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灾情,立即制订并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对灾(险)情有无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重要工程设施及大、中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增派和调整现场工作组;迅速汇总灾情及已采取的措施并向区政府报告,大型、特大型灾害灾(险)情由区政府向市政府请求紧急支援; 及时编发《灾情快报》和《抢险救灾通讯》,供领导参阅并作为 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4.2.4 现场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紧急救援。
5 后期处置和新闻报道
5.1 善后处置
受灾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灾民安置、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吃住有着落,对受伤受灾群众给予救治和救济。
5.2 社会救助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区政府接受捐赠部门和指定的慈善机构接受,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区政府办召集区应急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救灾办)等部门负责人,制定灾区的援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5.3 调查和总结
5.3.1 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政府组织区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通报灾害事故调查情况,并于灾后 15 日内,由区抢 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国土房管局。
5.4 新闻报道
地质灾害发生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报区 政府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报送制度,明确地 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时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通信畅通。
6.2 物资保障
民政、建设、交通、市政、国土及食品药监等部门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及时更新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组建地质灾害抢险队伍,作为地质
灾害发生后第一应急响应队伍。区武装部组织武警总队机动支队、武警一支队四大队、区消防支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组成紧急应急抢险部队,根据抢险救援的需要,进行紧急应急抢险和救援。
6.4 经费保障
区级财政建立处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5 技术保障
依托 208地质队、136地质队、107地质队的技术力量,区国土分局组建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工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指导。
6.6 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对有以下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1)对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
(2)拒不执行灾害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
(3)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4)人为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
(5)不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公众宣传、培训
区文化委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分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依托“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各街镇每年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抗灾救灾的能力。
7.2 演练
区抢险救援指挥部不定期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各街镇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应急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指岩体或者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时,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8.3预案颁布实施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国土房 管局备案。原《北碚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北碚府发〔2016〕28 号)同时废止。
8.4 奖励与责任
参照市区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如追认烈士、表彰奖励及依
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等。
9 附录
9.1 北碚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9.2 北碚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9.3 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单位通讯录
9.4 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通讯录
9.5 北碚区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处置流程图
9.6 北碚区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