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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2018/12/23 1.8w 阅读 89 点赞

北碚府发〔2018〕75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规划

(2018-2030年)的批复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区水利局《关于审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的请示》(北碚水文〔2018〕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基本建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减少至30%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平方公里,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四、要以《规划》确定的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以预防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为重点,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坡耕地和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治理。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六、区水利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将《规划》实施情况报区政府。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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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