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发〔2019〕69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北温泉街道作孚路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北温泉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成立作孚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北温泉办文〔2019〕9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8〕3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作孚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作孚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云华路,西至冯时行路,南至双元大道,北至缙云大道,面积约1.1平方公里。
三、你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区内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社区居委会,抓好居委会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顺利开展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