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20〕12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北碚区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北碚区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北碚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监测评估。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教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发展中心、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工商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城镇化、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和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原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街镇和相关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经召集人同意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纪要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北碚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撤销。
附件:北碚区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北碚区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董 伦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赵 祺 区政府副区长
刘小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 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道武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 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成银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申晓梅 区委非公工委专职副书记
范永晖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敬自荣 区委编办副主任
唐富强 区发改委副主任
周 亮 区教委副处级督学
向 鲲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 燕 区民政局副局长
曾 静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张 蕾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李 波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继郾 区住房城乡建委四级调研员
蒋 娅 区城管局副局长
李春虹 区交通局副局长
胡锦标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 阳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周光田 区扶贫发展中心主任
王 敏 区商务委副主任
胡一珊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梁 进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陶竹莲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智勇 区医保局副局长
向 晖 区金融发展中心副主任
明道良 区工商联副主席
肖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范 颖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国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