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20〕63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北碚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
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嘉陵江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北碚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 庆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 祺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吉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 超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尹 琼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李成银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向 红 区财政局局长
杨 辉 区交通局局长
安 峰 区民政局局长
吴镜熙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覃 林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建军 区水利局局长
肖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 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元凯 龙凤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华 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学 蔡家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先志 水土街道办事处主任
官勤利 施家梁镇政府镇长
刘 骥 童家溪镇政府镇长
杨小汝 澄江镇政府镇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全国、全市相关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全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和检查全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尹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成林、郑伟、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4个工作专班。
1.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龙凤桥街道、东阳街道、蔡家岗街道、水土街道、施家梁镇、童家溪镇、澄江镇。
负责研究细化禁捕退捕工作方案,开展禁捕专项行动和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开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和长江流域禁捕宣传工作。
2.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北碚水上派出所。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偷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的涉渔犯罪行动。
3.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研究制定市场监管方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倒卖、销售、消费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
4.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与生计保障专班。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研究制定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有关台账、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转产安置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着力解决转产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