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发〔2021〕3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金刀峡镇胜天湖村村规划的批复
金刀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金刀峡镇胜天湖村村规划的请示》(金刀峡府文〔20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碚区金刀峡镇胜天湖村村规划》(以下简称《胜天湖村村规划》)。
二、同意《胜天湖村村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布局。其中:落实生态保护红线613.1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05.14公顷;规划村居住用地17.84公顷,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05公顷,村基础设施用地0.60公顷,村产业用地3.39公顷,村混合用地10.59公顷。
村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确需调整的,经研究论证后,须按程序报经批准。
此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