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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利资助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1/03/24 1.6w 阅读 535 点赞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北碚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进行2020年度专利资助奖励申报工作。资助奖励申报地点设在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请相关单位与个人按时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一、资助奖励条件

第一专利权人属于北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两江新区直管区除外),且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资助奖励范围,并且必须是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二、资助奖励标准

(一)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6500元/件。

(二)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通过PCT或依据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每项专利最多可获得2个国家专利权资助。

(三)非职务发明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同一非职务发明人当年累计资助不超过5000元。

(四)经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取得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五)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若同一个企业同时或陆续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六)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资助奖励

(一)不属于资助奖励范围的;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认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三)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四)专利权人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五)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专利申报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六)当年授权的专利,在次年3月31日前仍未提出资助奖励申请的。

四、注意事项

(一)资助奖励件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一次性集中办理。

(二)资料按《专利资助奖励申报资料要求》(附件1)完善,不得随意修改附件格式,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2020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提出资助申请,过期视为放弃专利资助。

(四)请办理专利资助奖励的单位(个人)提交纸质件材料时,一并提交电子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北碚区双柏路346号210室)

联系人:董江东,联系电话:68317806。

附件:1.专利资助奖励申报资料要求

      2.北碚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3.北碚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

      4.北碚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

      5.北碚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

      6.北碚区国家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7.委托书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