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3/10/15 1.6w 阅读 142 点赞

丰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丰都府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丰都府告〔2016〕7号)等4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1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

丰都府告〔2016〕7号

2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丰都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丰都府发〔2013〕20号

3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的通告

丰都府告〔2013〕10号

4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丰都府办发〔2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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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