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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高家镇政府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文件的决定

2024/02/25 7.6k 阅读 177 点赞

丰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高家镇政府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丰都府发〔2021〕14号)文件的决定

丰都府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高家镇政府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丰都府发〔2021〕14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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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