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丰都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丰都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2.丰都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丰都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并推进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我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抓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任务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税务局、人行丰都支行、丰都银保监组等12个部门(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召开,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专题协调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不定期召开,讨论专项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乡镇(街道)人员和专家参加。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乡镇(街道)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我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丰都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田 波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郎广渠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玲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白继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范俊男 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夏祥华 县商务委副主任
陈 佳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易同锁 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县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
向晓丽 县税务局总经济师
孙清宝 人行丰都支行副行长
董洪波 丰都银保监组主任
蒋青松 县法制服务中心主任
陈涛 县就业人才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