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渝万高铁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管理单位埋设相应标桩界碑。现发布公告如下: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自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