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限上企业培育管理,搭建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根据《丰都县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丰都财政发〔2019〕34号)文件精神,采取自主采购方式公开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内容
培育新增限上企业20家以上,按照1家1万元的标准给予,如完不成则按照少一家扣除总数2万元执行,直至扣完,3家限上大个体可折算为1家限上企业。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参评条件
(一)有服务县内中小企业的能力,具有相关服务企业的资质。
(二)企业(机构)拥有固定的全职人员,且平台工作人员拥有为企业服务的相关资质。
(三)有培育“四上”企业的企业(机构)优先。
(四)企业(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评选过程
(一)12月14日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征集公告。
(二)12月18日18:00后停止接收征集资料。
(三)12月21日丰都县商务委组织评审人员进行比选并选择最优企业(机构)。
四、获选单位签约
(一)12月21日18:00前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获选单位。
(二)12月25日前与获选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五、相关事项
(一)协议价格:按照成功入库(以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1家给予1万元,如达不到20家,则按照每少一家扣除2万元,直至为0,限上大个体3家可折算1家限上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参评方式:每个参评单位投送一套方案一式两份,投送纸质方案的同时将相关电子资料发送到邮箱278697432@qq.com。
(三)参评文件组成:1.要求提供的企业(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文件;2.培育方案。
(四)参评资料不返还。
(五)获选企业(机构)须根据县商务委要求优化方案。验收结构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丰都县第二行政大楼(宏声艺术宫后面)607办公室,张艳,70738505,1345259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