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废弃农膜加工企业比选公告
为完成2021年废弃农膜加工任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7号)精神,现公开比选丰都县废弃农膜加工企业,请有意向的加工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2021年度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加工,比选人为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度废弃农膜加工
2.2 比选范围:在重庆市内公开比选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4个,负责全县废弃农膜加工。同等条件下,丰都县内的加工企业优先。
3.竞标企业基本资格要求:
3.1加工资质:在市内具备合法塑料加工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环保资质:取得本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制度条件:具有完善的财务、生产、安全、仓储管理等制度;
3.4加工能力: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废弃农膜加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年加工能力不少于100吨;
3.5资金能力:具有承担本县废弃农膜加工任务的资金能力;
3.6征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和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含企业和负责人);
3.7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标企业将被否决。
3.10,在丰都县供销社的指导下,严格执行《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做好废弃农膜的加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比选不需报名,比选时直接递交投标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0日起在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017室咨询。
4.2 投标人的质疑、答疑及比选人补遗: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2021年4月6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2021年4月7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月8日 12 时 30分, 地点为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01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或投标资料不齐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本次比选公告在丰都县政府网发布。比选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 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0楼 地 址: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
电 话: 15223827255 电 话: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