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4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拟增加推荐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023-70605558,023-70605550
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县人力社保局311室)
附件:增加重庆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申报对象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增加重庆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申报对象
一、增加重庆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
二、增加重庆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陈 渝 丰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