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万州区不动产登公字第0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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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土地/房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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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6)万州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73**号 |
杨*梅 |
房屋 |
白岩路418号附2号2-4**室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万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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