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万州区不动产登公字第01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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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土地/房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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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1房地证2014字第061**号 |
吴*梅 |
房屋 |
万州区南滨二支路26号C11幢2*-*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万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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