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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10/09 6.2k 阅读 270 点赞

问:高龄津贴申请条件?

答: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年龄在75周岁(含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自愿申请并审核通过方可领取。

问: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75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问:高龄津贴怎么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内蒙古民政通”小程序线上申请,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资料,由亲属或工作人员代为申请。

问:高龄津贴发放时间?

答:高龄津贴按季度发放,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发放上一季度高龄津贴。

问:高龄津贴发放方式?

答:高龄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问:高龄津贴跨年龄段需要重新申请吗?

答:老年人跨年龄段系统自动审核调整,无需老年人再次申报。

问:老年人户籍信息发生变动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高龄津贴?

答:迁出鄂尔多斯市的,迁出次月停止发放;市内旗区迁移的,及时上报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使迁入地和迁出地民政局做好衔接工作,避免发生错发、漏发现象。

问:高龄津贴怎么进行资格认证?

答:老年人在“内蒙古民政通”小程序里的“生存认证”模块进行认证,未按规定参加认证的,从下一个发放周期起停止发放。

问:高龄津贴未及时认证,认证后能给补发吗?

答:对于未进行高龄津贴资格认证的,在资格认证通过后继续发放高龄津贴,对于在停发期间的高龄津贴给予补发,补发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问: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的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应该第一时间跟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更新老年人的相关信息,避免发生错发、漏发现象。

问: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死亡后如何办理停发手续?

答:法定赡养人等应于老年人死亡10个工作日内报备地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死亡次月停止发放,超过3个月未办理停发手续的,旗区民政局负责追缴错发资金。

相关解读:鄂尔多斯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