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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技能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通教办字〔2019〕82号

2020/05/13 8.1k 阅读 49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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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技能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通教办字〔2019〕82号

各旗县市区教体(教科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一支新时期熟练运用教育技术的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一线教师(鼓励电教、教研、教师进修学校、督导中心、助学管理中心教师积极参与,但需提交中小学课程作品)。

二、大赛分组

大赛设置中职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五个组别。

三、大赛流程

1.2019年9月-10月:赛前培训。本着以赛促训、以训保赛的原则,所有参赛选手均需按要求参加赛前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完成后,根据具体编班情况,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发布开班通知。

2.10月--11月:研发作品。培训完成后,以培训收获为技术支撑,立足课堂教学实际,充分运用触控一体机、录播教室、同频互动设备等研发制作课堂实录(非必须)、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说课视频、说课课件、微课程、多媒体资料等三套(同一课时以上全部资源齐备,视为一套)作品。

3.11月--12月:提交作品。利用通辽市教育信息化平台--中小学教师服务模块提交参赛作品。

4.12月-2020年1月:评审。市教育局将采取专家评议等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成绩优异者颁发“信息技术技能基本功大赛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纳入通辽市教育信息化平台资源库,作为全市优秀作品予以推广。

四、相关要求

    1.赛前培训对象包括参赛人员、学校技术保障人员(各中职、中小学每校至少一人)、旗县市区电教人员,各旗县市区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时报送参训人员。

    2.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育信息中心承办,赛前培训及具体赛事要求,由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通知、解释。

3.请各地于2019年9月11日前,登陆www.xuexi-online.com—中小学教师服务模块,勾选参训人,培训期间将采取手机摇一摇签到,未能勾选者无法参与学习与大赛。

联系人:市教育信息中心吴劲松   15849500953

附件:名额分配表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培训名额

合计

参赛选手

学校技术保障人员

旗县电教人员

职业学校

高中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1

科区

1

28

90

150

50

80

3

402

2

开发区

1

5

10

10

13

1

40

3

左中

5

20

45

100

30

70

2

272

4

后旗

5

20

45

80

35

60

2

247

5

开鲁

5

25

50

70

30

55

2

237

6

库伦

2

10

25

40

10

36

2

125

7

奈曼

5

25

50

100

20

70

2

272

8

扎旗

5

20

40

90

25

55

2

237

9

霍市

3

10

15

25

15

20

2

90

10

一中

5

1

6

11

五中

5

1

6

12

蒙中

5

1

6

13

实验中学

5

3

1

9

14

新城一中

3

3

3

2

1

12

15

工业职业学校

5

1

6

16

市蒙校

5

3

1

9

17

市实验小学

5

1

6

18

市蒙幼

5

1

6

19

市幼

5

1

6

20

新世纪学校

1

2

2

1

6

21

英国英语语言学校

2

1

3

22

欣网计算机职业学校

1

1

2

23

天利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

1

2

24

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1

1

2

25

紫屋夫人职业技术学校

1

1

2

26

市直其它单位

5

27

合计

40

183

378

680

237

475

18

2016





















































注:表中学校技术保障人员人员请比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计校数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每所学校至少保证有一名技术保障人员参加培训。幼儿园技术保障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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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