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林业局:
根据泉州市通知要求,我市立即组织有关科室对2025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经整理汇总,现将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呈报。
专此报告,请予审定。
附件:1. 南安市2025年度林业生态补偿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 南安市2025年度国土绿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 南安市2025年度林业生态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 南安市2025年度林业经济发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 南安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6. 2025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
7. 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8. 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9. 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10. 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11. 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南安市林业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