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和《沈阳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社〔2017〕470号)的要求,现将沈阳市民政局2019年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1.市社会福利院10号楼门窗改造工程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安排彩票公益金1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该工程已进行到预算审核阶段,我局将督促市社会福利院抓紧时间,依照程序,在2020年完成该工程并根据决算报告据实支付工程款。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589.7万元。具体包括:康平县柳树、两家子敬老院消防改造资金40万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资金356.2万元;养老管理和护理人员能力培训资金18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3.5万元。目前,康平县柳树、两家子敬老院消防改造资金40万元已由市财政局下达至康平县财政局;各地区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通知》,梳理报送了109个村为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545万的试点资金已拨付至各地区民政局(包括2020年彩票公益金188.8万元);受疫情因素影响,集中培训前期未能组织开展,下一步,拟与市人社局合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备公信度的第三方培训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好相关培训工作。

3.儿童福利类项目安排彩票公益金112.8万元。其中91.5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2万元安防工程、69.5万元用于青少年教育楼窗户更换工程),21.3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全院儿童"明天计划"医疗救治。截至2020年6月,工程类项目进行到预算审核阶段,我局将督促市儿童福利院抓紧时间,依照程序,在2020年完成该工程并根据决算报告据实支付工程款。

4.孤儿助学项目安排彩票公益金103万元。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 要求,对已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因孤儿助学金按月发放,目前各区、县(市)已将市财政拨付的孤儿助学金按规定发放给辖区内109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共计发放90.44万元,剩余资金将继续按月按规定发放给辖区内其余符合条件的孤儿。

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共安排彩票公益金21万元。一是康平县救助管理站更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楼塑钢窗项目,安排资金5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处于预算编制阶段。二是法库县救助管理站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安排资金1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标报价、消防平面图设计、消防改造说明制定等工作。

6.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安排彩票公益金13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3万元用于国际志愿者宣传工作经费。截至2020年2月已完成3期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共计使用彩票公益金9万元,余1万元计划2020年继续使用;3万元用于2019年国际志愿者宣传工作,目前活动已经结束,3万元已按有关规定列支。

二、2019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儿童福利院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下拨给儿童福利院市级彩票公益金807.1万元,儿童福利类789.1万元(预算885万元后根据要求调减95.9万元)、社会公益类18万元。依据沈财指社〔2019〕0004号指标文,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789.1万元。具体包括:儿童福利院养员经费524.4万元、儿童福利院临时工264.7万元,上述两项工作都在2019年底完成其中儿童福利院养员经费使用521.7万元结余2.7万元,结余原因为社会捐赠物资增为院内儿童供养节省部分资金;儿童福利院临时工经费264.7万元全部使用。

2.社会公益类项目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18万元。具体为市儿童福利院养员两节慰问金,此项经费于2020年3月上旬完成工作,共使用15.9万元,结余2.1万元,结余原因为由于统计口径时间差,拨付人数比院内实际养员数多35人。

(二)社会福利院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下拨给社会福利院市彩票公益金536.44万元,当年使用416.48万元,结转下年13.3万元,预计返回财政106.66万元。

1.依据沈财指社〔2019〕0004号指标文,用于临时工工资项目161.8万元,已全部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

2.依据沈财指社〔2019〕0004号指标文,养员专项业务费项目359.85万元,使用了253.19万元,结余106.66万元将全部返还财政。

3.依据沈财指社〔2019〕0812号指标文、沈财指社〔2019〕0924号指标文、沈财指社〔2019〕1002号指标文、沈财指社〔2019〕1179号指标文、沈财指社〔2019〕1258号指标文、沈财指社〔2019〕1517号指标文,物价补贴2.07万元,已使用1.51万元,结转下年0.56万元,已于2020年1月使用完毕。

4.依据沈财指社〔2019〕1397号指标文,两节救助金12.7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福彩公益金3235.8296万元,其中制定《沈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费用100万元、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1396.788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1305.72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保险补贴433.3216万元。

1.制定《沈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通过招标委托沈阳市规划设计院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沈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构建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为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提供遵循。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成,我局已向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59.7万元。待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并正式发布后向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支付剩余40%的费用。

2.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我市持续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近年来,在补贴资金鼓励下,社会资本开设养老机构积极性不断提高,2019年,我市新增养老机构34家、新增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共拨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1236.788万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60万元。

3.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补贴。通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补贴阶梯化补助标准的实施,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使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我市2019年被评为星级的养老机构共123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家、社区养老服务站27家。共拨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1208.72万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69.5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27.5万元。

4.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保险补贴。通过实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保责任保险,减低运营风险,减轻运营压力。2019年共拨付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保险资金433.3216万元。

(四)殡葬管理处使用情况说明

1.依据沈财指社〔2019〕0004号指标文,2019年全年3500盒骨灰撒海,约10500名家属受益。社会公益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595万元,包括海葬经营支出家属补贴款:140万元,海葬租车费:83.68 万元,租船及降解罐费:139.68万元,海葬鲜花费12.12万元,海葬家属保险费:12.72万元,海葬运营及宣传费79.39万元,管理费用支出员工工资及保险费:118.97万元,税费 9.35万元。

2.依据沈财指社〔2019〕0342号指标文,2018年度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200904元,其中2017年全市符合免费寄存政策的骨灰32具,补贴4068元;2018年全市符合免费寄存政策的骨灰共有64具,补贴9336元;2018年全市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骨灰共有125具,补贴资金187500元。共有221人受益。

(五)社会救助处使用情况说明

1.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0510号),拨付区、县(市)1300万元,用于临时救助支出,支出1019.12万元,结转280.88万元。

2.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两节救济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1397号),拨付区、县(市)两节救助救济资金1845.76万元,用于困难群众两节救助支出,支出1842.95万元,结转2.81万元。

3.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6月份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0812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0924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1002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1179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1258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1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1517号)精神,共拨付区、县(市)542.15万元,用于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已全部支出。

4.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2019年度贫困群体住房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19]139号)精神,拨付区、县(市)637.8 万元,用于贫困群体住房冬季取暖补贴支出,结转162万元。

(六)慈善社工儿童福利处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下拨给慈善总会市福彩公益金295万元,其中助医类259万元、助困类15万元、助学类2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助医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259万元,共援助957人。具体包括:“精准扶贫”特种大病救助项目使用133万元,共援助568人;同享健康--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使用60万元,共援助61人;慈善光明行--眼科疾病慈善援助项目使用26万元,共援助251人;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co-pay援助项目使用20万元,共援助66人次;慈爱童年--脑瘫儿童救助项目使用20万元,共援助11人。

2.助困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15万元,具体项目为慈爱童年--留守儿童援助项目使用15万元,共援助75人。

3.助学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21万元,具体项目为圆寒门学子求学梦项目使用21万元,共援助105人。

(七)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下拨给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市级福彩公益金1750.16万元(预算1933.16万元后根据要求调减183万元),均为社会公益类福彩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安排被托管残疾职工生活费、采暖费及保险等1223万元。此项目年初预算1341万元,压减118万元。2019年度该项目经费使用1105.5万元,结转117.5万元。结转资金将用于下一年度被托管残疾职工生活费等支出。

2.安排救助人员安置专项516万元。此项目年初预算581万元,压减65万元。2019年度该项目经费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资金。具体用于流浪乞讨人员过往救济、护送、安置、医疗及火化公告等救助支出。

3.安排两节救济经费11.16万元,2019年度该项目经费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资金。此项资金用于安置在定点托养机构的救助人员两节期间救济经费。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