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通知》(沈民发〔2020〕4号)要求,已通过2019年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核的养老机构,按照2019年度实际发放运营补贴资金的60%预拨2020年度(2019.07—2020.06)运营补贴。现将拟拨付的2020年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预拨资金市级配比资金情况在沈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公示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7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与沈阳市民政局联系。
受理部门:沈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系电话:024-23474008
传真电话:024-23474008
来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
邮政编码:110053
(撰稿人:魏雪莱,审核人,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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