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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5/04/06 5.7k 阅读 475 点赞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璧山府发〔202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质量,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2025年3月25日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3〕89号)、《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7〕54号)、《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8〕81号)等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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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