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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雁峰区2026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10/10 2.3k 阅读 485 点赞



为保证2026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衡阳市2026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雁峰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在我区受理范围之内: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雁峰区(含白沙工业园);

2.申请人在雁峰区(含白沙工业园)居住,并持有有效期内的雁峰区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雁峰区行政区域内(仅限全日制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4.申请人为雁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凭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选择在我区申请认定;

5.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雁峰区行政区域内(含白沙工业园)。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专升本在读学生以专科学历进行申请,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进行申请)。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凡在雁峰区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自行选择衡阳市华程医院或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白底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近期免冠照片须与此次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及预申请递交的办理教师资格证照片一致,粘贴的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骑缝章。

体检时间:第二批次为2026年10月12日—10月22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体检医院:

(1)衡阳市华程医院:位于衡阳市雁峰区船山路2号,可乘坐101,103,104,105,112,156,158,161路公交车到新大桥站(船山大桥)——往西步行250米至衡阳华程医院,联系电话0734-8205378;

(2)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衡阳市黄白路65号,可乘坐103,139,142,125路到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4-2413581。

体检要求:

(1)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3)体检表由指定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体检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申请人。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区教育局,不需申请人领取。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第二批次为2026年10月12日9:00—10月22日17:00。

(2)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选择"衡阳市雁峰区教育局"。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6)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7)网报时可选择自取或邮寄两种方式。建议优先选择邮寄,办理效率更高。雁峰区教育局可以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

注:在填报地址时应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请确保联系地址、电话无误。请勿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或设置来电拒接等操作。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无法联系等情况导致邮件退回的,将自动变更为自取方式。

(8)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

2.佐证材料上传

雁峰区教育局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受理审查期间无需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10月22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

申请人须提交的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

①雁峰区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

②雁峰区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

③雁峰区行政区域内高校学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持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需将以上五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项。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在读研究生上传本科毕业证)。请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在"其他1"选项中上传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带二维码的且确保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微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线下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上传。根据教师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3.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10月26日-11月4日,雁峰区教育局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有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未在指定时间内(11月2日前)补充对应的佐证材料等原因导致审查不予通过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局不受理现场认定资料,以及指定时间外(11月2日后)的网上补充材料。

4.颁发证书

雁峰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所在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雁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1)邮寄:通过EMS中国邮政快递送达,邮件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邮费;(2)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雁峰区政务中心二楼大厅E6号窗口,具体领证时间在雁峰党政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雁峰区教育局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6.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申请人上传照片模糊、不符合规范,造成照片无法显示、打印不清晰等情况,认定机构将联系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费寄送纸质照片至本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六、咨询方式

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4—8535404



雁峰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